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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曲艺术中心戏曲剧本创作评比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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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比宗旨

本次评比的举办旨在为戏曲中心青年人员搭建展示才华和学习提高的平台,激发创作潜力,挖掘新人新作,力求通过几年的创作实践逐步缓减戏曲编剧人才紧缺的现状

二、评比组织

戏曲剧本创作评比设立领导小组,由中心党委书记、总裁张鸣任组长,艺委会主任孙重亮、副总裁曾祖德任副组长,成员由中心艺委会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暂设在中心事业运营部,承担评比活动的组织、行政工作。

在评审阶段,由中心艺委会组织专家共同成立评审小组。

三、评比简介

上海戏曲艺术中心戏曲剧本创作评比是面向戏曲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青年人员开展的创作实践活动。拟计划每年举办一次不同主题的征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剧本入册、赛事推荐和作品呈现等方式,挖掘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培养优秀创作人才。

四、评比详述

(一)作品征集范围

作品内容:所征集的作品为原创、改编、整理移植的京、昆、越、沪剧剧本,且未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过奖项,未在所属院团中进行排演。

作品形式:投稿作品数量不限,小戏剧本长度不少于演出时间30分钟。

参加对象:上海戏曲艺术中心及所属院团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在职员工。

首届主题:现实题材

(二)评比流程

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采风经费申请,即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

参评者若需申请采风经费,可于5月31日前填写报名表上报选题并提交预算。通过初审的选题可得到一定的采风经费资助。

2.剧本创作,即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

无需申请采风经费的参评者可直接进行剧本创作,并在截止日前连同报名表交至剧本创作评比办公室。

得到采风经费资助的参评者,若逾期没有完成该选题的创作,剧本创作评比领导小组将收回其全部采风经费。

3.评审公示,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由戏曲中心艺委会组织专家共同组成评审组担任评审工作。

4.获奖剧本呈现,2014年1月1日起。

在上海戏曲艺术中心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上公布评审结果。结合评审组意见,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入选《上海戏曲艺术中心新剧本集》;从《新剧本集》中挑选部分作品进行加工修改,并推选参加本市及全国性剧本赛事。同时,与院团商议挑选出适合舞台呈现的作品进行加工,并对该剧目制作在申报戏曲基金时予以优秀考虑。所有获奖剧本将在戏曲中心年度盛典上予以颁奖。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参评者登录上海戏曲艺术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hchineseoperas.org)下载报名表并完整填写后报送至剧本创作评比办公室(岳阳路168号2号楼1楼,上海戏曲艺术中心事业运营部;联系电话:64376759),同时发送剧本文稿的电子版至shxqyszx@163.com。作品无论获奖与否,不予退还,请参评者自留底稿。参评作品中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参评者必须是参评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获奖作品两年内的处置权归上海戏曲艺术中心所有。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设大戏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小戏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大戏二等奖1名,奖金30000元,小戏二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若干名,大戏奖金10000元/名,小戏奖金5000元/名。获奖作品若为改编或整理移植的,奖金为以上标准的70%。具体设置以当年参评作品为参考,各奖项可空缺。

以上奖金标准均为税前额度。获奖作品一旦进入投排阶段,其稿费另计。

五、本次创作评比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戏曲艺术中心所有。

上海戏曲艺术中心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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